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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电梯亟须立法“诊疗”

  电梯作为服务于人们生活中的常用工具,其安全问题一直备受瞩目。特别是近几年发生在各地的电梯“吃人事件”,更是引发社会公众对电梯安全问题的担忧。

  记者通过梳理发现,有关电梯事故的案例的确有很多。而在众多电梯事故中,让人久久难以忘怀的要数2015年7月26日发生在湖北荆州的电梯惨案。根据有关媒体的报道,当日,一女子带儿子乘商场扶梯时遭遇了电梯故障。短短9秒钟的时间,她将儿子托举出险境,而自己却不幸被吞身亡。事故发生后,曾一度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除此之外,还有报道称,2016年1月30日傍晚,陕西省西安市明光路与北二环西南角的阳光新地小区1号楼1单元,发生一起电梯坠亡事故,母女二人当场死亡。

  同年9月,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海丽德国际商厦B座一部电梯突然停在6楼与7楼之间,致多名乘客被困。在救援过程中,两人坠入电梯井身亡。 在北京市电梯商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彭金声看来,80%以上的电梯事故都是由于后续的检修保养不到位造成的。而这与特种设备的检测、维修、更新等操作规程不规范也是息息相关的。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目前也存在不少的“高龄”电梯,其零部件趋于老化,有的甚至“带病”运行,更是让人提心吊胆。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2014年2月,重庆的一位老人带孙女乘坐电梯时,突然遭遇故障,电梯到达一楼后没停住,反而快速往上冲。所幸的是,这位老人和孩子最后被保安人员从轿厢中救出。事故发生后,电梯维修人员对事故电梯进行检查时发现,电梯冲顶是由于线路老化,接触器粘连所引起的刹车装置损坏。根据介绍,该小区共有4部电梯,均使用了十多年时间。且由于小区的电梯维修经费不足,4部电梯从未做过全面检修。 资金匮乏“高龄”电梯的数量确实不在少数。

  根据北京市质监局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底,北京市电梯总量达20.1万台,其中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便有2.7万台。 另外,今年3月中旬,杭州市发布的《电梯安全状况白皮书》中便指出,截至2016年年底,杭州市超过10年以上的在用电梯超过2.5万台。 与此同时,福州市发布的数据也显示,截至2017年2月底,福州市共有在册电梯46728台,而全市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共有1963台。 那么,为何老化电梯的用户以及相关的管理部门明知其“有病”,却让它们继续“带病”运行呢? 北京市电梯商会会长缪步升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在政府的管理层面,没有专门的部门负责电梯的管理工作。致使责任不明确,管理不到位。 记者了解到,目前,无论在电梯的维修保养单位、电梯生产厂家还是物业公司的管理上,都存在很大的问题。

  根据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但根据业内人士的透露,很少有使用单位会遵守这一规定。 而究其主要原因,还是与资金匮乏有很大关系。一位来自某电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技术人员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电梯的保养、维修、改造甚至是更换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但以目前的情况来看,这项资金却迟迟不能到位。尤其是在一些产权不清的老旧小区,资金由谁出的问题始终存有争议。 “我们这个小区建了快20年,电梯经常出问题,去年,物业公司说要更换电梯,由业主承担这笔费用。但是很多业主不愿意出这个钱,认为应该由物业公司承担。结果电梯到现在还没换成,每次乘坐电梯时都担惊受怕的。”家住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某小区的林女士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抱怨道。 记者在走访调查时也发现,与林女士有相同遭遇的住户还有很多。且许多老旧电梯即使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却仍在继续使用。

  其实,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而所谓的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上述技术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界定何为老旧电梯,也未规定电梯强制报废年限。只是为了便于管理,质监部门一般会将使用寿命在10年或15年以上的电梯列为重点监管范围。 但由于每台电梯的运行情况各有不同,其自身的状况也有所不同。这便很难以一个具体的年限规定何为报废。

  事实上,关于老旧电梯的问题还不仅限于此。根据缪步升的介绍,一些区域在电梯的数量设置上也没有匹配好。有些区域要求设置2-3台电梯,但真正设置时却只设置1-2台电梯。另外,在电梯的载重量设置也有些不规范。有些场所要求设置1000公斤载重量的电梯,但在最后却只设置了800公斤载重量的电梯。这就致使电梯的使用率增大了,损耗自然加大。 除此以外,“在一些住宅楼的电梯安装完后,相关部门没有进行严格的检测检验工作。”缪步升补充道。 责任主体亟须明确 面对电梯的管理、资金等现实问题,缪步升指出,首先,政府层面应明确统一的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如住建部,以避免出现管理漏洞。另外,建议取消电梯的检验检测费用。以北京市为例,每台电梯每年的检验检测费用高达15000元,这为用户带来了较大的经济负担。事实上,有些地区已经取消了这一费用。 对于业内人士提出的老旧电梯仍继续使用的主要原因是资金问题。而这项资金究竟应由谁负责承担,上述技术人员也告诉记者,对于住宅电梯来说,一般都是由物业管理的。那么对于电梯的日常维保、修理,也应都由物业公司承担。 至于这部分费用从何而来,他表示,“业主每年交的物业费中就涵盖了这项费用。”

  据了解,物业费即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每一项的费用都由一定的比例要求,但物业管理单位究竟拿出多少钱用于电梯的维护、修理却不得而知了。因此,对于费用的专项使用也应公开透明,有专门的部门进行监管。”上述技术人员说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在缪步升看来,电梯应由物业公司进行承担其主要责任。另外,我们国家规定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对其进行一次维保,但这在他看来并不现实,也使得这项规定形同虚设。

  他建议,可以规定一个季度或半年进行一次维修、保养。但要加强对电梯的日常巡视。这也需要物业公司配备相应的人才,同时承担一定的责任。另外,将电梯维修保养的次数与其使用年限挂钩。 同时,对于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和修理,应通过严格的技术鉴定后方可进行,并选择信誉好、质量有保证、资质条件符合的电梯企业更新、改造和修理。 除此之外,上述技术人员强调,在电梯的管理中,还需要进一步地细化相关的法律法规,无论是对电梯报废还是大修、中修等都应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如电梯在几年内必须大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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